达州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 达州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考试招生的通知
各县、市、区招委、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市级教育直属相关学校(单位):
为做好2013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考试招生(以下简称“中考”)工作,经研究,决定2013年全市中考实行统一网上报名、统一信息、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录取的办法,成绩以等级呈现。初中毕业考试由毕业学校自行组织,并不得收取报名考试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全市中考工作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基础教育科牵头,市招办、职业教育科、体卫艺科、市教科所、市技装所、市电教馆及各县、市、区教育局分工协作,共同实施。
二、报名
1.报名时间:4月19—4月26日报名。
2.报名地点:在本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在就读初中学校报名,在市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3.报名流程:县、市、区教育局及市直属学校将初中应届毕业学生学籍信息导入达州市中考网报系统后,各初中学校依据学籍组织学生网上报名。报名结束后,学校下载报名数据,组织学生现场数码照相,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一式二份,由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在确认表上签名确认,学校、学生分别留存。学校留存表装订成册上报县、市、区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于4月28日前将报名数据报送市教育局。
三、志愿填报
考生升学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分普通高中和职教两类。普通高中类设6个志愿,第1至第4志愿可选填任意普通高中学校,第5至第6志愿只能填省级示范高中(含达州市高级中学校)以外的一般高中。职教类设3个志愿,可选填各类职业学校。
1.填报志愿时间:4月19—4月26日,与中考报名同步进行,由考生和家长自主通过网络填报。
2.统招普高志愿调整。为充分尊重考生升学志愿选择权,在中考后成绩公布前,统招第一志愿填报了省级示范高中的考生,可申请调整其第一志愿。第一志愿调整工作安排在6月17日至21日,由各省级示范高中通过达州市中考网系统办理。考生由监护人陪同,持中考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拟报第一志愿的招生学校现场书面申请办理志愿调整手续。招生学校受理考生志愿调整申请时,现场采集考生本人数码照片,调整结果由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亲笔签名确认。
3.择校志愿。择校志愿在统招录取结果公布后由考生到招生学校填报,招生学校通过网络核查考生择校资格。已被省级示范高中统招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填报择校志愿。
4.五年制小教、幼教专科和五年制高职专科(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专科”)志愿,在公布中考成绩后,到市、县(市、区)招办填报。
中考网上报名填志愿,事关广大考生切身利益,各地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督促和管理,落实责任,对中考网上报名工作做出统一布置和安排,在计算机、网络设备、专业技术人员等方面予以保障,同时要密切联系电力、电信等相关部门给予大力支持,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中考网上报名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市招办、市电教馆要全力确保达州教育网(http://www.dzei.net)、达州招生网(http://www.dzzkb.cn)平稳安全运行,为全市中考网报工作提供网络硬件平台。
三、命题、审题、制卷
命题、审题、制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
(一)建立命题、审题分开制度,命题严格遵照学科课程标准和达市教基〔2012〕26号文件确定的考试范围。
(二)试卷的印刷、流转、保管、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机密级的材料进行管理,必须加强相关人员的保密意识,严格规章制度,确保试卷万无一失。市上将严格按照考生报名人数配发试卷和备用试卷,余卷在考试结束后必须全数退回市上。
四、考试工作
(一)考试科目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以下简称“思品”)、历史、地理、体育,其考试形式分为闭卷笔试与操作技能考试,具体情况见下表:
科目 |
形式 |
分值(分) |
时长 |
备 注 |
语文 |
闭卷 |
120 |
150分钟 |
物理、化学与生物,思品、历史和地理合堂
考试 |
数学 |
闭卷 |
120 |
120分钟 |
外语 |
闭卷 |
120 |
120分钟 |
物理、化学、生物 |
闭卷 |
物理85、化学75、生物30 |
150分钟 |
思品、历史、地理 |
闭卷 |
思品、历史各55,地理30, |
120分钟 |
物理、化学 |
操作 |
物理、化学各10 |
物理、化学各10分钟 |
体育 |
技能 |
40 |
— |
总分 |
— |
750 |
— |
—
2.考查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校本课程等不统一进行考试,由学校组织考查,考查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方面。
(二)考试时间安排
理化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时间为:5月7日至5月27日,实考、体考成绩于6月1日前上报市教育局,成绩一经上报不再查分变更。学业考试时间如下表:
日期
时间及科目
时间及科目
6月14日
8:30—11:00语文
14:30—17:00物理、化学、生物
6月15日
8:30—10:30数学
14:30—16:30思品、历史、地理
6月16日
8:30—10:30外语
(三)考试组织实施
1.考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具体实施,招办配合。
2.考点设置。考点分片相对集中设置。各县、市、区教育局加强学校保密室建设,并负责对所设考点安全保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市直属学校的考生集中在达一中参加考试。每个考场按考生30人设置,考生座位必须做到一人一桌单行排列。
(四)阅卷工作
阅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市教科所、市招办和各县、市、区教育局配合,各县、市、区原则上承担一门学科的评卷工作。
五、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从高到低设为A、B、C、D四个等级,评价工作参照《达州市2006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试验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意见》(达市教基〔2006〕9号)实施,各县、市、区教育局具体安排部署本辖区各毕业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5月底全面结束,6月1日前向市教育局上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六、加分政策
(一)五年制高职专科、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有关录取加分照顾政策按照省招委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录取加分政策规定:
1.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加5分计入总分后划定全科成绩等级。见义勇为死亡或致一至四级残疾人员的子女加8分计入总分后划定全科成绩等级。
2.烈士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加10分计入总分后划定全科成绩等级。
3.初中阶段的县(市、区)属学校学生、市直属学校初三年级学生获得市(州)级及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10分计入总分后划定全科成绩等级。
4.初中阶段在教育行政部门和科技部门共同组织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国家级一等奖的加15分计入总分后划定全科成绩等级,获得国家级二、三等奖的加10分计入总分后划定全科成绩等级,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市级一等奖的加8分计入总分后划定全科成绩等级。
5.初中阶段参加规定比赛,在比赛中达到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一级的学生运动员加15分计入总分后划定全科成绩等级,二级学生运动员、获得各单项前三名学生运动员、集体项目(篮球、排球、足球)前三名的50%主力队员加8分计入总分后划定全科成绩等级,三级学生运动员加5分计入总分后划定全科成绩等级。
6.初中阶段在四川省中小学生优秀艺术人才大赛达州赛区获得一等奖的加10分计入总分后划定全科成绩等级,获得二等奖的加8分计入总分后划定全科成绩等级,获得三等奖的加5分计入总分后划定全科成绩等级。
(三)享受各项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由学校初审并在校内公示栏张榜公布后,上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并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公示后,上报市教育局认定并在市级新闻媒体公示。上述公示时间均为3天以上。若考生可享受多项加分政策照顾,除烈士子女和少数民族考生可以累加一项最高额加分外,其他考生只享受一项最高额的加分。
七、录取工作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市招办负责实施。录取工作按中考成绩排序、依照志愿顺序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分普高和职教两类进行。五年制高职专科按省教育考试院录取管理办法组织进行。
(一)普通高中录取工作
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分两个阶段集中进行。第一阶段为统一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初进行。录取工作结束后将及时通过达州教育网和达州招生网公布录取结果和省级示范高中的统招录取最低成绩等级和统招缺额。未被省级示范高中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成绩自行到有统招缺额的省示范高中报名,由学校在统招计划内按统招线补录,并报市教育局审核。第二阶段为审核式补录,时间安排在9月10日前进行,主要对招生计划、外地回流生源就读及省级示范高中的补录生、择校生、特长生等进行审核。
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公费统招生的计划按50%定向均衡分配到服务区内的初中学校录取,并在划定的最低成绩等级控制线上录取。省级及以上示范高中不得招收无本校志愿的考生。
切实加强学校招生自主权,特长生招生由学校组织实施,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监督。招生数量在统招计划内单列,不得突破统招计划的5%。特长生必须参加中考,文化成绩必须高于B等。
普通高中招生中未办理录取手续的,或者已经被一所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而自行到另一所普通高中学校报到的学生均不能取得高中学籍。
(二)职业学校录取工作
毕业生增量主要用于中职招生。为认真落实国家对中职生的相关资助政策,避免重复录取,未办理录取手续的中等职业学校,不能取得学籍;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新生花名册和转入学生花名册必须加盖市招办中职录取专用章,按照学生报名志愿录取后的中职学生不得随意转录、转学。已经被一所中职学校录取而自行到另一所中职学校报到的学生,由原录取学校办理退档手续后,学生所在学校才能补办录取手续。中等职业学校还要采取自主招生、多次招生、补办录取手续等灵活的招生办法,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的完成。
(三)录取结果公布
市上统一录取结果通过达州教育网和达州招生网公布,同时由县、市、区教育局向各初中毕业学校发送录取结果,考生可通过网络、初中就读学校查询录取去向。录取到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凭中考准考证在录取结果公布之日起二周内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不再寄发纸质录取通知书。中职类考生录取通知方式按省、市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进行。
八、制度保障
(一)建立公示制度。各类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学业考试等级数和等级标准、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和招生条件等必须在实施之前向社会公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招生录取过程和结果等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发布信息。
(二)建立诚信制度
1.建立诚信协议书制度。教育局要与命题、审题、阅卷、综合素质评价以及招生录取的单位和个人签订诚信协议书。
2.建立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诚信评估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对高中学校招生的公开、公正、公平情况进行评估。
3.建立初中学校信度评估制度。初中毕业生进入高中后一学期,高中学校要对初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信度评估。
(三)建立监督制度。教育局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要分别成立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和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对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随时接受和处理人民群众的投诉和举报。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其它失实、失信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据情节,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九、考试经费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省上有关规定执行。
十、考试和招生纪律
各县、市、区招委、教育局和学校要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相互配合,担负起自身的工作职责,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认真做好招生考试的组织工作,严肃考纪考风,特别是考生的交通和食宿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整个考试和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各地各校要充分尊重考生知情权、选择权、志愿权,大力动员更多的学生进入高中阶段学校学习,特别是引导学生积极填报职高、中专等职业类学校志愿,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限制学生报考。各地各校要严格遵守招生统一录取的规定,令行禁止,不得各行其是,不准搞虚假的招生宣传,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搭车收费、卖生源等违纪违规行为。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全市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川省达州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 达州市教育局
2013年3月21日